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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在线    2019-03-22

  钢院铺就成才路 升学就业两不误

  综合评价报名录取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及录取:

  4月8日-12日,登录甘肃省教育厅网站填报志愿

  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寄至学院招生办

  4月16日,确定预录取名单

  志愿征集及录取:

  4月17日-18日,登录甘肃省教育厅填报志愿

  4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寄至学院招生办

  4月19日,确定预录取名单

  志愿征集及录取:

  4月22日-26日,公示录取名单

  综合评价报名评价材料

  申请材料

  登录学院官网(www.ggzy.edu.cn)下载《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并打印,加盖公章后与相关证书、荣誉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起邮寄至学院,或考生本人到学校招生办现场报名。(4月15日前)

  邮寄地址

  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收,邮编:735100。

  联系电话:0937-6283142、0937-5971200。

  咨询微信:考生可添加微信好友(18393976592)“甘钢职院招生办”,咨询相关信息。

  综合评价报名评价标准

  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分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2019年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经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评分标准从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表现、技能表现,学校推荐意见、纸质材料报送等)、奖励加分三方面进行,具体标准及权重如下: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总分为3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100分,综合素质(在校表现)评价占100分,奖励加分按实际加分标准计算(100分封顶)。

  1.学业成绩(100分):以《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中,以考生所在学校填写,并盖章确认的学业成绩分为准;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寄送《申请表》,通过联系确认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按50分计。

  2.综合素质(普通高中生为在校表现,中职生为在校表现+技能表现)评价(100分),以《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中,以考生所在学校填写,并盖章确认的综合素质分为准;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寄送《申请表》,通过联系确认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按50分计。

  3.《申请表》中有没有毕业学校加盖公章推荐意见的减20分。

  4.奖励加分(100分封顶):

  考生获得各级技能大赛按如下标准加分。

  获得省级以上(不含省级)一等奖加60分、二等奖加50分、三等奖加40分,优秀奖加30分。

  获得省级(含行业协会)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40分、三等奖加30分,优秀奖加20分。

  获得市级一等奖加4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0分,优秀奖加10分。

  获得县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优秀奖加5分。

  获得校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按各级别对应的二等奖加分标准加分。

  获得中级技能鉴定证书的考生加30分。

  与我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院校的毕业生加20分。

  5.额外加分

  对甘肃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加30分,需邮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分未尽事项由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进行。

  以上评分标准由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说明

  1.申请参加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的考生,必须符合综合评价招生申请条件,并已体检合格,录取后不能参加高考。

  2.必须填写《2019年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对表内“考生承诺书”本人签字确认,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3.招生领导小组按照《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办法》进行录取,登录登录学院官网(www.ggzy.edu.cn)查看。

  4.报到入学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由学院验证,未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3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文化水平、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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