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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6所学校乱收费 省委书记批示要坚决纠正

     兰州晚报  2008-09-08

  开学后,兰州市有几所学校发生了违规收取“教育成本费”的问题。违规收费问题引起了省委书记陆浩的高度重视。5日下午,兰州市教育局就违规中小学收费的问题进行了新闻通报。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此次兰州市涉及违规收费的学校有6所。目前,市教育局已经对违规学校进行了处理,要求在本月10日前将已收的“教育成本费”退还给家长。

  乱收费引起省市领导关注

  8月29日,陆浩书记就《涉甘舆情》中反映我市部分学校收费不规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请对这一问题做认真了解,如存在问题,要坚决纠正”。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陆武成,省政协副主席、市长张津梁迅即作出指示。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教育局牵头,与监察、物价部门共同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媒体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6所被曝光学校牵扯乱收费

  调查组深入学校,就媒体反映的问题逐一了解情况。经调查,媒体报道涉及的7所学校中,除龚家湾小学(实为龚家湾三校)收取的小学200元/(人·学期)、初中400元/(人·学期)借读费符合规定,大砂坪小学收取的流动人口子女的148元学杂费(其中含33元书本费),已经得到及时纠正并于8月26日清退完外,省建第一小学、省建第三小学收取300元/人·学期的教育成本费,火星街小学收取500元/人·学期的教育成本费,兰州理工大附中收取小学650元/人·学期、初中800元/人·学期的教育成本费,西北师大二附中收取的500元—1200元/人·年不等的教育成本费,均属于未经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收取的违规收费。

  “教育成本费”未经审批属违规

  据了解,根据甘价费[2005]51号文件精神,收取教育成本费的管理权限为省财政、物价、教育部门联合管理,实行申报、审批和年审制。未经审批或年审,不得收取。省建一小、省建三小、火星街小学、兰州理工大附中、西北师大二附中未经省物价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收取的教育成本费属于违规。所收教育成本费应从即日起进行清退。

  违规收的教育成本费本月10日前清退完

  市教育局昨日下午召集八县区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和涉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委、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通报了有关情况,安排了清退事宜,要求从今天开始组织清退,9月10日清退完毕。其中,省建一小、省建三小、火星街小学的清退工作按这些学校的隶属关系由七里河区教育和物价部门负责落实,市教育、物价部门督察催办。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兰州理工大附中、师大二附中的清退工作,鉴于其人、财、物主管单位分别为兰州理工大、西北师大,故建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责成兰州理工大、西北师大督促落实,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全市办学单位进行收费自查

  这次几所学校出现违规收费现象,引起了教育主管部门的警惕。教育局已经在昨日下午召集的八县区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和涉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办学单位近期内组织一次检查,各学校也要进行一次自查,凡有不规范收费行为的都要立即纠正。同时在下一周,由市教育、物价、监察等部门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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