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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指南
2021-04-01 10:25:00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名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83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学费标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各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

  考试方式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 分别赋分为4 分、3分、2 分、1 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 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二)职业技能。

  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我院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院、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

  (二)日程安排

  注: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

  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要求

  (一)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并填报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提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招生专业

  注:此表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2021年现代学徒制班

  2021年校企合作订单班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7785145、7652169

  官方网址:http://www.lvu.edu.cn

  学院地址:

  总校区: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

  雁儿湾校区: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

  桃林校区: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

  招生专业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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