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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2020-10-02 18:02:00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甘肃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20〕26号)及《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报名考试工作公告》要求,结合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1283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院级奖学金:500元—2500元/学年;

  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

  院长奖学金提名奖3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

  【学费标准】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各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学院简介】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总校区、雁儿湾校区、桃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设11个院系、3个教学部。在校生一万余人,教职工746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261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85人。2019年6月,经甘肃省教育厅批准,以学院为牵头单位,组建了“甘肃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以学院和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为联合牵头单位,组建了“甘肃省文化产业职业教育集团”。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现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1+X证书”试点专业9个,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有7个省级教学团队。建成7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获得1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学院现有3万平米实训大楼,百余个校内实训中心。近三年,有500余名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家、省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学院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百余家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就业基地、订单班,促进了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和职业能力的提高,保持学生高就业率。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符合甘肃省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下同)

  2.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过关者;

  7.已经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已经被录取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8日—10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即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考务安排、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根据提示注册、报名、上传照片、填报志愿。考生报名并提交后,打印《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志愿填报

  高职院校扩招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设置“1+1”顺序志愿,即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10月22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提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招生。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院校及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院校及专业。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4.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五、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一)相关部门资格审核

  考生持《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根据考生填写的资格类别到相关部门审核资格。

  1.户籍审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考生的户籍信息,在“户籍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2.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由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3.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由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所属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4.退役军人: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5.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6.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7.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乡村干部: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确认,在“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现场确认

  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料审核未通过的考试不予参加考试。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第四教学楼四楼大学生活动中心

  3.考生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

  (4)退役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省户籍在甘肃务工人员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6)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级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24日

  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020年甘肃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附件1)

  (二)考试地点

  以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安排为准。

  (三)考试方式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1.文化素质测试

  (1)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今年普通高考成绩为准,成绩不低于我院2020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文史:370分,理工275分)。其余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2)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人员,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参加我院和相关企业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以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级技能大赛成绩为准。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需佩戴口罩,申领当天“健康码”(见附件2)并提交2020年甘肃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我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2020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管理下,由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录取时间

  10月26日—10月30日。

  (三)参加过甘肃省2020年普通高考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我院2020年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线上择优录取。

  (四)预录工作结束后,预录名单经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复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录取后,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2号)规定执行。

  九、培养方式

  凡被我院录取学生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分类培养,分类管理,修满专业要求的最低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一)采用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相结合或全日制授课等方式,进行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确保教育质量。

  (二)实行“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十、毕业就业

  (一)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流程参与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邮箱:jjjcslz@163.com

  电话:0931-7618942

  十二、相关事宜

  (一)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弄虚作假的考生,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不能转入我院其他专业就读。

  (四)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招生简章内容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

  (六)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同时,以国家和甘肃省政策为准。

  (七)学院有关2020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v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咨询电话:

  0931-7785145

  0931-7652169

  0931-778511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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