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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2018年兰州市中考政策六大变化
2018-04-12 16:55:00
甘肃晨报

  2018年兰州中考:4月25日-27日网上报名

  记者从4月12日召开的2018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会上获悉,今年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5日—27日,2018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zkbm.lanzhou.edu.cn/或http://www.lanzhou.edu.cn/)报名。

  网报结束后还须在4月25日-28日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5月7日-8日领取准考证。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直接到所选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

  2018届初中毕业生;2019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合卷考试,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19年高中招生录取时的必备条件之一。

  ●报名条件:

  2018届初中毕业生: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2.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本市居住证,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2019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不需填报志愿,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合卷考试。

  志愿设置

  1.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

  ●普通高中:共设六个批次12个志愿。

  ①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班、小语种班、分校等特色班。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②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的普通班。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有参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③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国际班、艺体班等特色班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④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空余计划(包括特色班和普通班)的补充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⑤第四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设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有参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⑥第五批次,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每个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征集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所职业学校志愿。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区招办报名。

  2.远郊县区

  远郊县区的志愿设置由各县区参照城市四区设置模式,根据各县区实际进行设定。

  今年中考6月16日-19日举行

  记者从4月12日召开的2018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会上了解到,2018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9日。

  从2019年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中考成绩将于7月3日公布。

  为方便广大考生及其家长详细了解今年中考报名及招生政策,兰州市教育局公布了咨询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8831608(政策咨询)

  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处:8801655 (政策咨询)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8801379(政策咨询)

  市教育局思想政治工作处:8854819

  市教育考试院:8344450,8344451(报名、考试等考务政策咨询)

  榆中县教育局:5229349

  皋兰县教育局:5724063

  永登县教育局:6425966

  红古区教育局:6213533

  兰州新区教育体育文化局:8259975

  监督举报电话:8801413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见《关于做好全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兰教体〔2018〕82号)。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2018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生物、地理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录取标准

  兰州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录取程序

  1,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双优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国际班录取,科目Ⅰ分数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最低控制线以内,科目Ⅱ等级与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自主招生的录取标准一致。

  ●提前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30%(其中,兰州一中为35%,兰州交大东方中学为70%,兰州四中为50%);②统配志愿60%(其中,兰州交大东方中学为20%,兰州四中为40%);③自主招生志愿10%(其中,兰州一中为5%);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三批次录取,按照各学校统招分数线和空余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四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95%(独立高中和兰州六中为90%、兰州五十三中为80%);③自主招生志愿5%(独立高中和兰州六中为10%、兰州五十三中为20%);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补录:各学校按批次结束录取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可由学校自主补录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并于秋季开学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办理补录审批手续。

  2,远郊县区:

  参照城市四区录取程序和办法,制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和办法。

  录取查询

  1,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9日—12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2日22:00—7月13日8:00;第四批次录取时间:7月13日—17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22:00—7月18日10: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7日22:00—7月18日10:00,结果查询时间:7月19日22:00—7月20日10:00。

  2,远郊县区录取查询办法由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今年中考,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

  2018年兰州市中考招生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60%(兰州交大东方中学对口分配比例为20%),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40%。逐步加大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2021年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75%。

  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必须填报对口高中;

  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

  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自主招生测试6月23日-24日统一举行

  2018年兰州市中考招生,城市四区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定于6月23日-24日统一组织进行,考生可根据各学校自主招生项目和自身实际选择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中考网上报名时间。

  各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的比例(兰州一中为5%)、其他学校5%的比例(美术特色学校兰州五十三中为20%、体育特色学校兰州六中为10%),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学科等方面特长的考生和有创新潜质的考生。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招收足球特长生,自主招生名额30人以上的招6名,自主招生名额30人以下的招2名。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科目Ⅰ的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省级示范性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科目Ⅰ的成绩最低可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

  8所高中招收民族地区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扩招工程”的相关精神,2018年兰州市中考招生时,兰州二中、兰州五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面向临夏,兰大附中、兰州六十一中、兰州西北中学、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继续面向甘南,每年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

  今年中考招生政策有六大变化

  2018年兰州市中考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升学?

  在4月12日召开的2018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考生及家长关心的初高中招生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中考招生

  问:今年的中考政策有哪些调整和变化?

  答:主要六个方面的变化和调整:

  1.省级示范性高中特色班志愿顺序有微调。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班和艺体班志愿从提前批次调整到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班之后的第二批次。

  2.普通高中增加了两个批次两个志愿的选择机会。一是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国际班和艺体班志愿单独设为一个批次志愿;二是增加了省级示范性高中空余计划的补充志愿批次。

  3.省级示范性性高中自主招生体育类考生科目Ⅰ最低控制线有调整。将省级示范性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科目Ⅰ的最低控制线从原来的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调整为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

  4.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比例有调整。2018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继续保持60%不变(交大东方中学分配比例为20%,兰州四中保持40%不变)。逐步加大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2021年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75%。

  5.从2019年起,中考数学、物理、化学科目考试中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

  6.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时间有调整。2018年兰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中考后的6月23日-24日进行,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6月23日进行,市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为6月24日进行。

  问:中考报名资格和条件是什么?

  答:1.具有兰州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兰州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兰州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问:填报志愿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和帮助考生慎重选择志愿。

  2.报名网站首页提供中考招生文件、学校分类、报名流程、以及报考所需相关表格的下载链接,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提前下载并熟悉志愿填报有关事项。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提高风险意识,准确定位,慎重选择,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4.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正式提交后不得更改。

  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参加中考?

  答:具有兰州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兰州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兰州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在兰州市不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兰州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考本市职业学校不受户籍学籍限制。

  问:特色班都有哪些?

  答:兰州一中的“致远”国际课程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师大附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交大东方中学、兰州新亚中学的国际班,兰州五十八中的国际语言实验班;兰州外国语高中的德语、法语小语种班;兰州外国语高中和兰州五十七中的双优助学班,兰州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的“珍珠班”。

  问:中考照顾政策都有哪些?

  答:中考照顾政策共9项: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报考师大附中和兰州一中的考生须提供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口簿降10分录取。

  8.考生2017年3月31日之前在初中阶段获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含提名奖),国家或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二等奖,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等奖,凭获奖证书和文件降10分录取。

  9.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10分录取。

  享受上述照顾政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在B等(含)以上,若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考生若同时具备降分补录和照顾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问:生物、地理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考生如何参加补考,如何计分?

  答: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2018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初中招生

  问:兰州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何升学?

  答:兰州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于6月13日—15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划拨入学。

  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升学?

  答: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持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于6月13日—15日到居住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划拨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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