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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2018-03-20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简介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挂牌成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实行中高职一体化办学。学院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兰州市教育局主管,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东南面,占地面积2710亩,总建筑面积100.2万平方米,是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面积最大的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现有教职工1161人,在校生10913人,由机电信息、汽车工程、土木工程、农林科技,卫生医疗、旅游服务、教育艺术、财经商贸等8个分院组成,开设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园林技术、护理、药学、助产、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烹调工艺与营养、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会计信息管理、工程造价、导游、畜牧兽医、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动漫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等24个高职(专科)专业。

  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体健康。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体检合格。

  3、必须已参加了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可直接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8:00—4月16日18:00。

  3、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只能申报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考生应全面考虑并确定报考院校后,再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4月14日至4月16日参加由报考专业所属分院举行的统一面试,具体要求请自行咨询各专业所属分院。

  申报材料

  考生面试时务必将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交送各分院招生与就业办,否则将不予录取。

  纸质申报材料如下:

  1、网上申报材料的纸质打印版。

  2、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会考)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材料(具体要求请咨询报考专业所在分院)。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考生面试时可携带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在高中阶段获得奖励的考生可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中职毕业生获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我院将根据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资格审

  资格初审:

  1、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院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考生在报名过程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

  2、考生所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不一致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未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送学院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复查:

  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评价录取

  录取原则: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方式。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各分院根据专业特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按计划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

  (1)4月11日8:00至4月16日18:00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将发出面试通知。

  (2)4月14日至4月16日,由各分院组织面试,产生拟录取结果。

  (3)4月17日,各分院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将录取结果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同时在网站(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各分院)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8月份,与统招录取考生一并发放《高考录取通知书》。

  录取和专业调剂:

  1、录取时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报考人数超出专业计划数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不予录取。

  2、上报录取数据库。学院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上报录取数据库,进行审核备案。

  3、根据甘肃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招生考试。未被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招生考试,不影响被其它学校录取。

  招生费用

  1、我院不向参加申请综合评价的考生收取综合评价费用。

  2、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毕业文凭和享受资助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3、学院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学费4500元/年·生。

  招生咨询点及学院地址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院在兰州市主城区设立两处招生咨询点:

  1、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原兰州女子中等专业学校招就办)

  2、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东街3号(原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招就办)。

  3、面试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兰州新区九龙江路500号)

  学院网址:http://www.lzmvc.com

  手机网站:http://m.lzmvc.com

  微信公众号:lzmvc-gs

  邮政编码:730300

  联系电话:0931-6515061 0931-6515023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要求

  一、 严守“十公开”、“六不准”

  “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等。

  “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有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二、 严格实施“阳光招生”。

  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综合评价招生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坚决不录取不符合政策的考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并接入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院专业介绍 (Professional introduction)

  护理

  培养方向: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具有应用护理程序进行系统化整体护理必须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人文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能不断的获取新知识,以适应护理科学的发展。

  药学

  培养方向:本专业的培养方向是药品的经营与管理。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院药房提供中、初级药剂专门人才,为市场经济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

  助产

  培养方向: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具有助产专业和临床护理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型人才。

  学前教育

  培养方向: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现代学前教育观念,掌握学前教育岗位群所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岗位基本技能,能在幼儿园、亲子园、早教中心或相关儿童工作机构从事幼儿教师、幼儿保育员等相关岗位就业的高素质学前教育实用型人才。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培养方向:从事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运营管理等客运组织与服务、行车调度、票务管理、车站设备运用、接发列车、调车等工作的专门技术技能型人才。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培养方向:面向公路、市政、道路、桥梁等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掌握道路、桥涵、隧道等工程施工、检测、管理、养护和一般道路设计等工作的专门技术技能型人才。

  建筑工程技术

  培养方向: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管理、质量检测、业内资料整理、监理、测量、施工组织设计及编制工程概预算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烹调工艺与营养

  培养方向:培养掌握现代烹饪、营养、餐饮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烹饪技术,能从事烹饪操作、营养分析与营养配餐,以及餐饮业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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