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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简章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03-20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通知》(甘招委发[2018]4号)的有关要求,学院2018年继续施行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为确保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1283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奖助政策】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院级奖学金500元—25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励面近45%。学院每学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并进行奖励;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生活补助、减免学费等形式给予资助;学院还设立“院长奖学金”对学业、社会公益活动、研究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的各项招生考试录取政策及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单独测试招生计划中50%的计划面向省内75个贫困县,并重点向58个连片贫困县倾斜;其余计划为省内计划)。

  四、报名条件

  1.须是取得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毕业生。

  2.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单独测试招生院校。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法:

  1. 2018年单独测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考务安排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六个专业,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详情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后2-3日内开通缴费,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所报院校。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9日8:00~ 3月25日18:00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3月28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测试时间及地点

  凡报考我院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4月1日 上午9:00~12:00

  测试地点: 我院设兰州(安宁总校区)、庆阳(庆阳第四中学)、张掖(张掖实验中学)、天水(天水第六中学)、陇南(成县第一中学)五个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就近测试考点参加测试,最终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测试方式及内容

  (一)测试方式:笔试,满分400分。

  (二)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信息技术、综合能力,测试大纲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1.贫困县、区(75个)计划:

  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75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省内计划: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拟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并接受申诉、问责。

  5.凡已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院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国家普通高考统一招生。

  6.未完成的单独测试招生计划转入学院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十、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政策

  (一)报名条件

  凡获得国家级、甘肃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考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免试综合测试,依据获奖专业类别进行基础技能测试。学院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优先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学费减免政策。

  (二)报名方式

  该类考生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缴费后,须于3月25日前提供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照片等信息(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照片发送至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专业等信息。并于考试前一天(即3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

  (三)测试方式及内容

  1.基础技能测试方式:实际操作。

  2.测试内容:各大类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大纲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注:1.该类考生报名选择专业时只能选择与获奖证书中专业相同或同类专业,不得跨类填报。

  2.考点必须选择兰州考点。

  十一、监督与申诉

  (一)学院在单独测试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全过程参与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学院纪检监察室 邮箱:jjjcslz@163.com

  电话:0931-7618942

  招生就业处 邮箱:zsjyc@lvu.edu.cn

  电话:0931-7785107

  十二、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测试,对在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并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二)凡在单独测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三)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整体负责,凡属测试、录取等招生重大事宜,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十三、相关事宜

  (一)参加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属2018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学历及待遇相同。

  (二)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须在原报名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实施方案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

  (五)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十四、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ttp://www.lv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31-7785145

  0931-7652169

  0931-7785113(传真)

  招生QQ咨询群:519543120

  十五、2018年单独测试招生专业

  (文理兼收、“三校生”不限大类)

  十六、日程安排表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请联系我们吧!

  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

  0931-7785145

  7652169 7785113(传真)

  学院官方网站:

  www.lvu.edu.cn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邮编:730070

  招生咨询QQ群:519543120

  声明: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招生信息以甘肃省教育厅、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中国教育在线发布为准,其他信息来源仅供参考,请广大考生关注官方信息来源,各类非官方发布信息我院不予认可,有关招生信息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招生就业处所有。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不断发展变化,相关报考政策信息请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公布信息为准,感谢您对学院的关注,期待与你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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