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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食堂被命名为“高等学校标准化食堂”

   西北民族大学    2015-12-31

  近日,经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审定,命名西北民族大学7个学生食堂(榆中校区大众三、四、五食堂,榆中校区清真四、五食堂,西北新村校区大众食堂,清真一食堂)为“甘肃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命名其中的3个学生食堂(榆中校区清真四、五食堂,西北新村校区清真一食堂)为“甘肃省高等学校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因榆中校区大众一、二食堂,清真一、二、三食堂已于2007年被授予“标准化学生食堂”,至此西北民族大学所有学生食堂均被命名为“标准化学生食堂”。

  此次评估验收是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各高校创建申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成立的评估验收组,对2015年申报甘肃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单位进行的省级评估验收,共有包括西北民族大学在内的6所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命名为“甘肃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甘肃省高等学校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

  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被命名为“标准化学生食堂”和“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的高校,要不断加强学生食堂的基础设施建设、员工队伍建设和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切实起到示范性作用。

  为保证评估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后勤管理处在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研究成立了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次标准化学生食堂的创建申报工作。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标准化学生食堂评估验收标准,对食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查找,在对各项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后进行了自我评估。经过近半年的努力,西北民族大学学生食堂配套设施齐全、管理科学、制度健全,全部符合标准化及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评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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